《我的前任》吕云

云山乱:

[一]



我前男友是个很优秀的人,优秀到我前前女友甩了我。

他长得好看,个头很高,但我比他还高一点。他有点起床气,睡醒后的五分钟几乎没有意识的,做了什么也不记得,有次我趁他没清醒让他叫老公,然后憋着笑录音,他醒了以后差点打死我。

我俩的相处方式挺直接,不高兴了就明说,实在气的不行就打一架,打完冷静了再谈。打是亲骂是爱实在不行撂倒踹,道理我都懂,我打他都不舍的打,吓唬吓唬而已,他打我可是往死里揍。无论是他错还是我错,先认怂的都是我,怕他打我打时间长了手疼,我还得给他揉。

说到在一起啊,是我追的他。他一开始不同意,后来比了一场,他说我赢了他就从,然后我俩好上了。他脸上淡淡的,也不说喜欢我什么的,但我给他洗衣服时在他头带里侧看到了我的名字,用白线绣的。对衣服我洗饭我做,他负责气我揍我吃饭睡觉。

我和他约好怎么打都可以,就是不能一气之下闹分手。最严重的一次是他抱着我哭的梨花带雨的前前女友,摸她头发轻声哄着。我忍着没发作,等他回家对峙他竟然还撒谎,我气急了随口说能过过不能过分,他瞪了我快一分钟摔门离去。然后我们快一个月没说话,我前前女友的小姐妹甄姬跟我说,他是为了避免我前前女友找我麻烦才去缓和关系的,不告诉我是为了怕我多想。外面下着大雨我在他宿舍楼下站着不走,站到快失去知觉时他下来了,没撑伞,只披着件棒球衫,什么也没说扑上来揍我,打到他没力气就往我身上一趴,喘着气说怎么打都行分手不行。



那么多困难我们都熬过来了,到底还是走到了今天这一步。

他什么都好就是有点彪,洗衣做饭都不会没事还把我削。我还喜欢他,日积月累的喜欢。



唉不说了我给他剥橘子去了,秋天嘴容易干,要多吃点水果。



忘了说我们几个月前在荷兰领证了。





乱写着玩

可能会有邦信良狄芳的

评论

热度(703)

  1. 共4人收藏了此文字
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